关于评选2020年重点文艺作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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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的文艺作品主要包罗:戏剧、影戏(包罗动画影戏、纪录影戏、网络影戏、微影戏)、电视剧(包罗电视动画片、文艺类电视纪录片、网络电视剧)、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注重文学性、原创性限长篇小说、陈诉文学、纪实文学)、其他等7大门类。每个门类各限报2部作品。已扶持过的作者除非作品特别优秀原则不再推荐申报扶持作品没有完成的不得申报。
文艺类图书须提供完整的图书文稿、并与山东省内出书社签订出书条约或已于2019年10月1日后在山东省内出书社正式出书刊行;其他门类文艺作品完成进度低于80%的不得列入2020年全市重点文艺作品。
编辑|夜雪
中共诸都会委宣传部
“潍坊市2020年度重点文艺作品”评审事情已于日前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诸城的参评宣传、组织事情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附件:1.2020年重点文艺作品汇总统计
2020年10月20日
END
各文化类协会组织会员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等主管部门单元统一审核提报不接受小我私家自荐。各推荐单元要高度卖力认真评选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将切合要求的作品推荐上来。
认真填写《潍坊市2020年重点文艺作品汇总统计表》(见附件1)和《潍坊市2020年重点文艺作品申报表》(见附件2)。相关质料电子版请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文化科联系人:王慧电话:6116233邮箱:zcwhms@163.com。
若有样书、剧本、音频、视频、光盘等作品质料请一同报送。逾期按放弃处置惩罚。
2.2020年重点文艺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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